办公室
办公室是西安热工院管理和协调综合性工作及日常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文秘、会议、督办、接待、企业管理、法务、信息化、档案、保密、信访、值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同时负责院党委会的组织、记录和决议的督办落实工作;也是西安热工院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的运行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准确、及时地掌握国家、集团公司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确保政令畅通。
(二)负责制定院行政管理、法律、外事、信息化、董事会、“三会”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党委会、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记录、纪要和决议事项的传达、督办;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纪要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院级重要会议和活动。
(四)负责会同各部门、院属公司起草院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五)负责院级公文的制发、院级传真函件的发送。
(六)负责公文处理及档案、保密、信息报送及内外网站内容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规划的起草、修订工作。
(八)负责各部门、院属公司之间及院对外有关工作的协调。
(九)负责院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
(十)负责组织院重要公务、商务、外事等接待活动。
(十一)协助开展全院市场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院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制度,编制并归口管理院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及费用。
(十三)负责院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其他院领导印鉴、院公章、党委印章、工会印章的保管及用印管理;负责各部门、院属公司印章的制发工作;负责开具院对外证明及介绍信;负责院资质文件的日常管理。
(十四)负责院级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院级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制度制、修订预审及有效性审查,编制制度建设计划。
(十五)负责院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及法制宣传工作;为院重大决策、重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完善企业内部法律资源共享;负责对重要合同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负责指导各部门、院属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十六)负责院工商营业执照年报工作,负责工商登记变更等工商事务日常管理。
(十七)负责商标管理工作。
(十八)牵头负责内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院《内控手册》的编制、修订工作。
(十九)负责院风险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院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二十)负责起草院信息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院信息系统、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负责院信息安全架构的规划和设计;负责院年度信息化建设、更新计划和预算编制工作;负责院办公电脑、信息设备及系统的统一购置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开展职能管理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配合预算部开展各专业部门、院属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二十二)负责院形象安全的归口管理。
(二十三)负责信访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院值班工作管理,建立院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牵头组织上述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院办公场所的规划、分配管理;负责华能视觉识别系统的落实;负责院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管理。
(二十六)负责组织编印院大事记、院史及有关文件汇编。
(二十七)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召开及会议的记录、纪要和决议事项的传达、督办;起草并审核董事会工作报告及以董事会名义发出的文件信函。
(二十八)负责规范董事会的议事程序,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十九)负责与股东(董事)单位保持日常工作联系,向董事汇报经营管理工作,听取董事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十)依法负责西安热工院对外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与媒体保持良性互动。
(三十一)负责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三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三会”议案的审核及意见汇总;负责收集、整理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股权基础资料并建立档案;负责组织起草、修订控股公司章程,参与制、修订参股公司章程;负责控股公司“三会”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三会”决议并建立档案;负责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三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与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其他股东的业务沟通、协调工作。
(三十二)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西安热工院入股企业董事、监事的委派、更换工作,负责对西安热工院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业务监管。
(三十三)负责与集团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十四)完成院党委、董事会、董事长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