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西安热工院负责员工招录、干部管理、干部监督、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管理、薪资社保、职称评聘、员工绩效考核、人事档案、离退休等方面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院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负责起草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负责编制院员工年度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员工招录工作。
(三)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日常管理;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人选确定以及董监事委派等组织管理工作。
(四)负责院干部监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每季度干部监督工作会议;负责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负责院领导岗位序列 6 岗及以上领导人员、涉密人员在市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证照保管和因私出入境审批工作;负责各部门、院属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办公室的因公出入境人员公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政审工作。
(五)牵头组织考核各部门、院属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建绩效目标执行情况。
(六)负责院专业技术暨技能岗位人员聘任评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初审
(审核)报评、专业技术职务及技能岗位(技师及以上)评聘、专家技术岗位评聘等管理工作和日常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续聘部门考核工作。
(七)负责协助员工办理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的申报和注册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家、省、部级、集团公司等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的各类专家申报及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编制院职工薪酬预算,并组织实施(包括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项目的预算)。
(十)牵头负责院职能管理部门、院属公司及专业部门工资总额的预清算及清算管理工作;根据各院属公司及专业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相关的工资总额。
(十一)负责员工岗位序列及岗级的管理;负责员工固定薪酬的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职能管理部门绩效薪酬核定工作;指导院属公司及专业部门绩效薪酬分配工作;负责员工降温费、取暖费的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年薪制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包括院负责人薪酬管理、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薪酬管理、院属公司及专业部门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员工基本养老、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到龄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及养老金核发工作;负责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申报及发放工作。
(十四)按照集团公司、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要求,负责编制并分别报送劳资、社保、人事统计报表。
(十五)负责内退、退休人员的返聘审核、返聘人员的期满审核和返聘固定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负责职工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工作,负责职工体检工作。
(十七)负责院职工福利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福利费预算及支出管理。
(十八)归口管理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备案、存档和对考核结果的应用提供依据。
(二十)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解除等工作;负责员工入职、离职等手续办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立卷、整理、归档工作。
(二十二)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院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及各项数据的准确、有效、安全。
(二十四)负责院劳务派遣制人员入职审核、日常管理;负责劳务派遣制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核算结果的汇总工作。
(二十五)负责院劳动纪律的执行及监督管理,员工考勤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
(二十六)指导各部门、院属公司起草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二十七)负责与集团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
(二十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