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的西安热工院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锅检所)前身是电力工业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成立于1988年5月,于1992年8月通过了原电力工业部的检验资格认可,1996年10月取得了劳动部的检验资格认可,1998年5月通过电力工业部检验资格复审,2004年3月取得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局的检验资格核准,2008年5月、2012年7月、2016年7月、2020年7月分别通过资质复核,并于2020年7月获得无损检测CG、ECT资质。目前锅检所在经营业务上独立自主,在行政上接受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西安热工院锅检所是国内电力行业第一家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直接核准的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编号:TS7510012-2025。核准的检验项目是:
1.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2MPa的蒸汽锅炉的定期检验(GD2);
2.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9.82MPa的蒸汽锅炉的定期检验(GD3);
3. 第Ⅲ类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RD3);
4. 第Ⅰ、Ⅱ类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RD4)。
5. 承压设备的磁粉检测、渗透检测、射线检测、超声检测及涡流检测(CG、ECT)。
西安热工院锅检所下设五个专业检验室以及两个职能室,分别是:锅炉检验室、压力容器检验室、理化检验室、无损检测室、管道检验室、标准资料室、仪器设备室。西安热工院锅检所质量体系完整、科技实力雄厚、各类检验检测手段先进齐全,拥有价值8000万元的检验检测设备600余套,其中相控阵超声检测设备10台、TOFD检测设备4台、数字超声检测仪100余台、磁力探伤仪100余台、射线机5台、超声测厚仪200余台、硬度计50余台、涡流检测仪20台、内窥镜5台、激光共聚焦显微镜2台、便携式合金分析仪20台、氧化皮检测仪10台;技术力量雄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和无损检测持证检验检测人员150余名,其中锅炉检验师19人项,压力容器检验师11人项,压力管道检验师4人项,注册设备监理师4人项,MTⅢ级5人项,PTⅢ级4人项、UTⅢ级9人项,RTⅢ级7人项,ECTⅢ级3人项,UTⅡ级80人项,RTⅡ级37人项,MT/PTⅡ级164人项,ECTⅡ级8人项,TOFD设备操作资格证7人项及锅炉检验员9人项、压力容器检验员13人项、压力管道检验员8人项、金相Ⅲ级3人项,光谱Ⅱ级26人项,金相Ⅱ级23人项,力学性能Ⅱ级12人项。
近年来,西安热工院锅检所已对陕西、宁夏、新疆、山东、江苏、福建、海南、重庆、湖北、湖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等省近五百余台电力锅炉和数千台压力容器进行了定期检验,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开展工作,为用户消除了许多设备危害性隐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用户的赞誉和信任。
2. 收费管理规定
1.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在核准允许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检验方案应提前制定,告知被检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4. 应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5. 收费标准中不包括检验现场的准备、清理工作的费用(已列入的除外),如:除锈、除垢、焊缝打磨,管道及系统隔离,炉墙、保温层、容器内衬及填充料等内置件的拆装,脚手架的搭拆,耐压实验、气密试验所用介质,盛装易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质压力容器的置换、中和、消毒、清晰、检测所需的水电费等费用。
6. 耐压试验、气密试验和其他检验由受检单位提供试验设备、车辆和操作人员时,按收费标准的30%收费。
7. 受检的特种设备检验如果按照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需要进行必要的无损检测、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分析、金相试验、安全附件校验、安全保护装置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时,应当严格按照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上述专项检验检测,可以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另行收取专项检验检测费。
8. 对于一台设备能够运用一种专项检验检测手段完成检验检测的,不得再增加其他专项检验检测手段重复进行检验检测收取费用。
9. 对于检验检测工作量大、收费金额高,在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金额。
10. 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中涉及加价的,加价部分一律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乘以加价系数计算。
11. 违反本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12. 收费标准执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国家级)”(见附件)所规定的相应条款。
3. 服务承诺
1. 在手续和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对已签订合同的电站锅炉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与被检单位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对检验做准备工作:查阅资料,与被检单位协商共同制订现场检验实施方案和工期进度一览表。
2. 现场及后续的检验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按照要求印刷并提供免费快递服务。
3.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乱收,不多收;严格执行标准检验规范项目,超出范围检验不收费;
4.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程及检验作业指导书开展检测检验,数据真实可靠,结论客观公正、不受外来因素干扰。对涉及的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 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服务,方便服务对象;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现象的发生。
6. 现场检验遵守安规、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举止文明,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7. 主动提请,在检验周期到期前,电话或书面形式主动提请企业主动报检。
8. 限时回复投诉。对客户投诉做到100%回复,首次回复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投诉电话:029-82002703。
二、联系我们
联系人:蔡晖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A座
联系电话(029)82002701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兴庆路136号
邮编:710032
传真:(029)82002729
电子邮箱:caihui@tpri.com.cn
监督举报电话:(029)82002703